 2006年8月5日 天情 光陰似箭,好快又到本會舉辦的第二期義工課程開始的時候。本會致力發展義工隊伍,目的為「無障礙環境巡查」計劃提供持續推行的人力資源,因此會持續地開辦義工訓練課程。今次是事隔一個多月後舉辦的訓練,仍有接近三十人報名參加,而第一天已有二十一人出席,反應踴躍,使人感動。 今次的課程和第一期有較大的改變,就是因為暑假關係,外借不到場地,故今期六次的聚會都會在本會會址中舉行;亦因此今期少了參觀友好機構如路向四肢、傷青會所的無障礙設施機會,亦少了由友好機構安排的經驗分享。不過為了使參加義工不會少了這方面的知識,日後會安排探訪活動,予今期義工參與。 第一節內容如舊有參加者互相認識及介紹參與義務工作的基本概念、要求及守則,使參加者對義工服務有了基本認識。而課程重點在討論環節,參加者分組討論及分享自已參加義工服務的動機及期望,可喜的是參加者都是抱著幫到別人,不期求回報的態度下參加義工服務的。 課程最後是介紹殘疾歧視條例,以及予參加者分組討論香港殘疾歧視情況的體會。會中參加者對香港殘疾歧視有獨到的見解,有指出香港的殘疾歧視不是在情況是否嚴重,而是如何才構成歧視,有舉例如在交通設施上,低地台巴士提供的數量,現實限制是未能全數使用低地台巴士,算不算是一種歧視呢?這問題帶出的是現實限制如建築物要改建、數量配合、經費等因素,未必能提供合適及滿意的設施;但若然要作出改善,可能要投入大量資金、人力作出改變,但實際又會有多少殘疾人士受惠;若然配合不到大量用家,這種改變意識又何在,只為免被指構成歧視而作出改變,而沒有以實際需要而作出的改變,其實好虛偽,可能比歧視行為更歧視殘疾人士。所以觀點是好值得我們深思的。 摘文:盧景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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